众所周知,官方和同人实际上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角色。当然,不同的官方运营主体对于同人的态度也不一样。存在严厉的官方不允许任何关于IP的同人创作,也有基于官方手册指导下的同人创作,以及弱官方——无法干预同人创作或者完全不主动干预同人创作。
容易得到,官方IP一般具有创始性,也就是说没有官方这个1,后面同人建构的0都没有意义。商业官方在投入制作的时候必然寻求自己的商业价值最大化,也就是利润最大化。而部分少见的原创官方也遵循类似同人的逻辑,他们并不追求利润最大化,而是追求文化生产时的满足感。
同时,官方IP生产的内容在局部时间上具有单一性,这会导致边际效用的绝对枯竭。在局域时间段,任何官方作品的信息是固定的。消费者当前消费完一次后,从官方单向输出中获取的新增效用迅速趋近于零。
现代受众消费IP,本质上是在消费一种身份认同与谈资。如果一个IP缺乏庞大的同人产出,消费者在社交网络上将面临社交孤立以及缺乏同好支持,因此可以认为消费者同时依赖社区文化再生产。
官方干预同人——对同人创作者的影子定价#

我们假设在某个中间态的时间,存在足量的同人创作者群体和官方IP运营主体。
设官方IP为一个平台,连接消费者群体(规模为 NC)和同人创作者群体(规模为 ND)。
消费者从该IP中获得的总效用不仅包含官方产品本身的基础价值 vC,还严格依赖于同人生态的繁荣度 ND。我们设 γ 为消费者对同人产出的网络外部性系数。消费者支付给官方的价格为 PC。其净效用函数为,其中价格敏感度为b:
UC=vC−bPC+γND同理,同人创作者的效用除了自我表达的内在价值 vD,还极度依赖于该IP的受众基数 NC(即流量池大小),这体现在受众为同人创作者付费,或者为同人创作者产生热情预算补充,其可以表示为函数Z(NC)。(这个在第一章有所讨论,同人市场新古典分析 - 雾雨卡尔霍恩的文章 - 知乎)为了方便处理,我们将其线性近似处理,定义β为创作者对流量基数的边际激励
同人创作者也可能为官方支付一定的影子价格 PD。这个价格可以为正也可以为负,当其为负数时,视作官方对于同人创作者的隐形补贴。如果影子价格为0,则说明官方无法干涉同人。其中y为对影子价格的敏感性。
创作者的净效用为:
UD=vD+βNC−yPD根据双边市场理论,两侧的参与规模是各自效用的增函数,即 NC=f(UC) 且 ND=g(UD)。
官方的终极目标是最大化平台的总利润 Π:
Π=PCNC+PDND−C(NC,ND)其中 C(NC,ND)为发展成本。这成本与消费者规模 NC 相关的成本可以是游戏服务器的动态扩容、面向大众的宣发买量。 而与同人创作者规模 ND 相关的成本,可能包含提供官方素材库、补贴同人创作者的运营成本;但更普遍的情况是,它代表着规则执行成本,例如同人基数 ND 越大,官方为了监控版权越界,处理逆向双边效应的舆论的行为都将是一种成本。但是弱官方的情况下,成本则不与 ND 有关,此时官方发展的成本仅与NC 有关。
我们对官方针对同人创作者的定价 PD 求偏导,以寻找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(FOC),这样的一阶条件代表着——官方调整对待同人态度的边际收益,恰好抵消了边际成本。
∂PD∂Π=ND+PC∂PD∂NC+PD∂PD∂ND−∂PD∂C=0注意这里的核心传导机制:∂PD∂NC,消费者并不直接在乎官方对同人作者产生多少成本或者补贴,他们只在乎有没有同人看。因此,这是一个纯粹的链式传导过程。
容易得到:当官方提高对同人的限制(提高 PD),会导致同人创作者数量 ND 减少。由于跨边外部性 γ>0 的存在,ND 的锐减会引发消费者效用 UC 崩塌,最终导致付费消费者 NC 的大量流失。根据链式法则,∂PD∂NC=∂ND∂NC∂PD∂ND,这一项是一个负数。
当成本同时受双边规模影响时,总成本的变化必须进行全微分展开:
dC=∂NC∂CdNC+∂ND∂CdND我们定义:
- cC≡∂NC∂C:服务单名消费者的边际物理成本。
- cD≡∂ND∂C:单名创作者产生的边际摩擦成本。
此时,当我们对 PD 求导寻找一阶条件时,成本项的展开变为了:
dPDdC=cCdPDdNC+cDdPDdND再次代入链式法则 dPDdNC=∂ND∂NCdPDdND,原方程组被重构为:
ND+PDdPDdND+PC(∂ND∂NCdPDdND)−[cC∂ND∂NCdPDdND+cDdPDdND]=0提取公因式 dPDdND 并移项,我们得到了修正后的完整拉姆齐定价公式:
PD=cD+−dPDdNDND−(PC−cC)∂ND∂NC其中 −dPDdND>0,理由在上面已经阐述,当官方提高对同人的限制,会导致同人创作者数量减少
剥离隐式导数的拉姆齐定价#
如果想跳过冗长数学证明可以直接跳过这一段落
已知两侧的参与规模函数分别为 NC=f(vC−bPC+γND) 和 ND=g(vD+βNC−yPD)。
当官方微调影子价格 PD 时,创作者规模的改变会引发消费者规模的改变,进而再次反噬创作者规模。我们对这两个函数分别关于 PD 求全导数,应用链式法则:
对于消费者侧,价格 PC 是独立变量,只有 ND 随 PD 变动:
dPDdNC=f′⋅γdPDdND对于创作者侧,变量包含了内生的 NC 和直接施加的PD:
dPDdND=g′⋅(βdPDdNC−y)现在,将消费者侧的导数代入创作者侧的方程中,以消去 dPDdNC:
dPDdND=g′(β⋅f′γdPDdND−y)将其展开并把包含 dPDdND 的项移到等号左边:
dPDdND−g′f′βγdPDdND=−yg′提取公因式,可以得到真实创作者逃逸率:
dPDdND=1−f′g′βγ−yg′观察这个逃逸率方程。分子 −yg′ 是创作者对影子价格的直接物理反应:敏感度 y 越高,只要官方敢收紧版权,跑路的人就越多。而分母 1−f′g′βγ 是系统反馈乘数。因为 β(创作者对流量的贪婪)和 γ(消费者对同人的饥渴)同时存在,这个乘数会把原本线性的逃逸率成倍放大。
同时,我们顺势得到消费者侧的真实流失率:
dPDdNC=f′γ(1−f′g′βγ−yg′)现在,我们将导数代回:
ND+(PD−cD)dPDdND+(PC−cC)dPDdNC=0把导数项塞进去:
ND+(PD−cD)[1−f′g′βγ−yg′]+(PC−cC)[1−f′g′βγ−yg′f′γ]=0为了彻底孤立 PD,我们将等式两边同时除以创作者逃逸率
ND−yg′1−f′g′βγ+(PD−cD)+(PC−cC)f′γ=0最后,进行移项整理,我们可以得到隐式导数的拉姆齐定价解:
PD=cD+yg′ND(1−f′g′βγ)−(PC−cC)f′γ
如若干预,常有补贴,而并非收税#
无论是剥离了隐式导数或者包含隐式导数的拉姆齐定价,我们总能发现:
第一项 cD 是维持系统的摩擦成本。如果官方下场制定规则,这笔成本就会转化到定价里。如果官方愿意干预同人发展,那么某种意义上这部分成本来自于为同人活动提供平台等。大部分时候这类成本相对较低,因为这部分成本有时被转嫁给了自发的社区。
第二项 yg′ND(1−f′g′βγ) 是官方试图榨取的垄断溢价。从分母上的 y(创作者对影子价格的敏感性)来看,同人创作者本质上是损失高敏人群,导致面对正向影子价格时,敏感度极大。在数学上,y 越大,这一整项的溢价空间就被压缩得越趋近于零。
第三项 −(PC−cC)f′γ 相对来讲要比前两项大。(PC−cC) 是官方在核心受众身上赚取的单客毛利,而 f′γ 则是“每多一个同人作者,能转化多少个付费粉丝”的边际拉新率。
因此,只要官方的主业赚钱(一般来说商业化基本以盈利目的为主),且受众依赖同人作品,影子价格就为负值,此时成为影子价格变为了补贴。反过来说如果官方长期亏损,其会想办法从同人创作者上撷取利益,同时也会造成大部分创作者流失。
不过,这里留给读者一个小思考问题,在某种状态下,社区中的任何一个创作者 i 都有可能产出极度越界的作品(涉及敏感红线)。这种越界二创对官方造成的风险成本,具有单点穿透性(尤其在高文化管制地域)。只要有一部出圈的越 界作品引发了社会级公关危机,官方的 cD 就会瞬间爆炸。那么大家可以推理一下会产生什么后果。

官方需要同人的逻辑——资产折旧#
任何官方商业内容在发布后,在自然状态下,信息的半衰期导致资本必须服从带有衰减率 λ 的常微分方程:
dtdK=Iofficial(t)−λK(t)当官方断档期到来,Iofficial(t)=0。此时微分方程的解为 K(t)=K0e−λt。热度资本将会下跌,只要跌破某个死亡阈值 k,该IP即被市场遗忘,重启成本趋于无穷。
同人生态的介入强行改变了这个微分方程的结构。我们将庞大且高频的同人产出率记为 ND(t),其对官方热度的转化系数为 θ。微分方程被重构为:
dtdK=Iofficial(t)+θND(t)−λK(t)在官方断档期(Iofficial=0),只要同人创作者的产出维持在一个常数水平 NˉD,令 dtdK=0,我们可以求出该系统的一个非零稳态解:
K∗=λθNˉD只要 λθNˉ_D>k,这个IP就可以一直保持相对话题度而在社交网络上存活。
无干预官方的同人市场是什么样的?#

无干预的官方意味着官方不再补贴或者向创作者收取影子价格。我们假设官方一开始就不收取影子价格,并且其并不追求利润最大化
因此创作者效用将会变为
UD=vD+βNC在这个方程中,创作者想要最大化自己的效用,一方面可以提升内在价值 vD,另一方面期待总盘子的受众基数 NC 不断膨胀。
综上所述,在双边市场中,总受众基数 NC 并不是静态的。它是由整个IP生态内所有创作者的产出总和 ∑j=1MSj 共同决定的。我们仍然有 NC 是总产出的增函数:
NC=F(j=1∑MSj)假设系统中有另一个创作者 j,做出了一款出圈的同人制品 Sj。这会给创作者 i 的效用带来什么影响?
对 UD,i 关于 Sj 求导:
∂Sj∂UD,i=β∂Sj∂NC因为 β>0(创作者渴望受众),且 ∂Sj∂NC>0(优秀产出必然拉新或固粉),所以得出结论:
∂Sj∂UD,i>0因此,创作者 j 的任何一次成功破圈,都在数学上无条件地增加了创作者 i 的个人效用。因为 j 把盘子做大了,带来了新的 NC,而 i 不需要付出任何额外成本,就能享受到 βNC 增量带来的红利。
在这样的无干预市场中,同人流量变成了一种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(Public Good)。
如果没有官方的管理,创作者产出了非常具有破坏性的内容呢?
此时,市场参与者面临博弈选择:要不要去去出警某个极度猎奇的创作者?
- 如果出警,参与者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精力,导致自身的内在效用大幅下降。
- 出警的收益是什么?出警并不会让圈子变得更安全,对保护 NC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数学贡献。
这个时候回到了第二章论述讲到的社区声誉。如果自杀式的破坏自己的声誉财产,不仅他人会唾弃,自己也会蒙受损失。相对来讲,创作者从进入市场,就不太会做这种傻事。
官方为什么不吞并同人#

为什么官方不自己下场把所有同人题材都官方化,把钱全赚了?霍特林模型(Hotelling’s Spatial Model) 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点。传统的霍特林模型表明,竞争企业倾向于最小化产品差异化,并选址在彼此附近(或生产类似产品),以最大化市场份额。我们把物理空间换成偏好空间,也能得到类似的结论。
官方商业作为相对同人的重资产投入,其目标是受众最大化。在偏好空间中,官方的内容定位必须绑定在中位数的位置,以保证极其安全的全年龄、正能量、大众化。如果官方试图偏离中心去迎合长尾(如官方下场炒极端的冷门CP),将面临巨大的声誉风险与品牌反噬,导致核心盘的解体。
假设所有消费者的偏好均匀分布在区间 [0,1] 上。作为重资产的商业IP,为了捕获最大的面积,官方必须定位在绝对的中位位置,即 xofficial=21。
消费者 i 的偏好坐标为 xi,其消费官方内容时的效用折损由距离平方决定(二次交通成本假设):
Ui(O)=VC−t(xi−21)2−PC当偏好极其小众(例如 xi→0 处的受众),由于失配成本 t 极大,其保留效用为负:Ui(O)<0。这部分长尾受众在纯官方市场中会被直接抛弃。
如果官方试图强行移动坐标(例如从 21 移向 0.2)去迎合他们,根据积分,这会导致区间 [0.5,1] 上庞大核心受众的效用发生平方级的暴跌,引发基本盘的毁灭。因此理性的官方一般只会锚定在 21。
同人创作者则不受此限制。由于天生的避免与官方或者其他人形成竞争(由于无法和官方竞争),并且拒绝利润最大化假设,他们可以自由定位于 xj∈[0,1] 的任何一个点,并且偏向于补充尾部。同人作品的存在,使得长尾消费者 xi 能够就近接入 xj:
Ui(D)=VD−t(xi−xj)2>0通过填补空间坐标系,同人创作者将边缘受众强行留在了该IP的框架内。更重要的是,官方将试探市场边界的声誉风险(可记为方差 σrisk2)彻底外包。
同人创作者承担了所有的道德争议与试错成本,毕竟某个冷门梗如果被骂,只是创作者退网,IP毫发无损;而一旦某个的同人设定突然引爆市场,官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“设定收编”。这相当于官方免费获得了一张看涨期权。